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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護人員專屬 · 醫療法 + 職安法

醫護人員不法侵害指南
醫院暴力、家屬攻擊、病患騷擾的法律保障與雇主責任

醫護人員是台灣遭受職場不法侵害比例最高的職業群之一。依勞動部統計,醫療保健業每 4 名員工就有 1 人曾遭言語暴力。本文針對醫師、護理師、醫技人員、行政人員等,完整解析《醫療法》第 24 條妨害醫療業務罪、雇主(醫療機構)的法定預防義務、員工救濟管道。

作者:海思永續編輯部 更新日期:2026-06-06 FAQ:16 題
24%醫療業員工曾遭言語暴力(勞動部 2024 統計)
醫療法 §24妨害醫療業務罪明文保護
3 年以下徒刑、拘役、30 萬罰金
32%護理師曾經歷肢體威脅

為什麼醫護人員是不法侵害高風險族群?

醫療場域具高情緒張力(生命議題、家屬焦慮、財務壓力)、長工時夜班第三方接觸頻繁(病患/家屬/民眾)、單人值勤情境多(夜班護理、急診初診、社區訪視)。依勞動部 2024 年職場暴力統計,醫療保健業是全行業暴力風險前 3 高產業。

常見侵害類型橫跨刑法、民法、職安法、醫療法 4 大法源。下表整理 12 種典型情境與適用法律。

醫療場域 12 種常見不法侵害情境

情境常見場域適用法律
病患家屬肢體攻擊醫護急診、加護病房刑法 277/304 + 醫療法 24
病患言語辱罵診斷結果診間、門診刑法 309 + 醫療法 24
家屬持續糾纏威脅病房、急診跟蹤騷擾防制法 + 刑法 305
性騷擾(觸碰、言語)所有場域性平法第 12 條 + 性騷擾防治法
網路抹黑醫護人員社群、PTT、Dcard刑法 310 + 民法 195
散布病患個人資料社群、群組個資法 + 刑法 318-1
醫師對下級醫師霸凌住院醫師訓練職安法 6-3 + 新法 22-1
行政主管壓榨護理師護理站、行政會議職安法 6-3 + 新法 22-1
夜班單人值勤遭騷擾急診、社區職安法 6-3 + 性騷防治法
業務代表騷擾、回扣壓力藥廠/器材接觸醫療法 8 + 廉政相關
上級強迫超時工作致病所有場域勞基法 + 職業病
同事孤立霸凌新進醫師住院醫師、實習職安法 6-3 + 新法 22-1

《醫療法》第 24 條:妨害醫療業務罪

《醫療法》第 24 條是專為醫療場域設計的特別保護:

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時,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,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,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。

此罪是非告訴乃論(檢察官主動偵辦,被害人不能撤回告訴),且累犯加重。實務上即使「只是罵髒話」,只要發生在執行醫療業務當下,即可能構成。2023-2025 年法院判決顯示成立比例高。

醫療機構雇主的法定預防義務

  1. 暴力風險評估:每年至少 1 次盤點各科別、各時段的暴力風險。急診、精神科、安寧、加護病房為重點區域
  2. 場所安全配置:緊急按鈕(每個診間/護理站)、監視器、保全人力部署、夜班雙人作業
  3. 申訴管道暢通:院內申訴信箱 + 護理長/科主任雙軌 + 外部專家匿名管道
  4. 事件後 24 小時內:啟動風險評估與保護措施(調班、心理諮詢、診斷暴力傷害)
  5. 定期教育訓練:全員每年 4 小時暴力預防 + 衝突溝通技巧
  6. 累積追蹤:同一病患/家屬累積暴力次數達標(通常 3 次)即啟動限縮服務、必要時報警
  7. 支援家屬諮商:多數暴力源於家屬焦慮,提供家屬諮商可降低事件

醫護人員遭受不法侵害的 6 大救濟管道

  1. 院內申訴:護理長/科主任/院內暴力處理小組(24 小時內受理)
  2. 報警:涉及肢體暴力、恐嚇、持械,立即 110 報警(現場警員可即時逮捕)
  3. 醫療法第 24 條告訴:非告訴乃論,警方移送地檢偵辦(無 6 個月時效)
  4. 民事侵權求償:依民法第 184、195 條,精神慰撫金實務區間 30-150 萬(醫療場域加成)
  5. 職業病給付申請:暴力造成 PTSD、適應障礙等可申請(經職醫專科判定)
  6. 勞動檢查:若院方未盡預防義務,向勞動局檢舉(罰鍰 3-75 萬)

常見問題

醫護人員被病患罵髒話有罪嗎?
可能成立兩個罪名: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(告訴乃論 6 個月內)+ 醫療法第 24 條妨害醫療業務罪(非告訴乃論)。後者刑度較重(3 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 30 萬罰金),且檢察官會主動偵辦,被害人不能撤回告訴。建議報警處理。
醫療法第 24 條是什麼?跟刑法有什麼不同?
《醫療法》第 24 條是醫療業務專屬保護條款。對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加強暴/脅迫/恐嚇/公然侮辱,處 3 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 30 萬罰金。與刑法不同點:(1)非告訴乃論(警方/檢察官主動偵辦);(2)無 6 個月時效;(3)累犯加重。實務上是醫護人員最有力的保護傘。
護理師被家屬打了,醫院要負什麼責任?
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及《醫療法》,醫院對員工遭受第三方暴力負預防責任。應採取的措施包含:暴力風險評估、緊急按鈕、保全人力、雙人值勤、事件後保護措施。醫院未盡預防義務:可處 3-75 萬罰鍰、員工可民事求償(雇主連帶責任,民法 188 條)。
夜班遇到病人騷擾,可以拒絕看診嗎?
可以,且應該。依《醫療法》第 21 條,醫師在以下情形可拒絕診療:(1)病人或家屬有明顯暴力威脅;(2)病人或家屬持續騷擾無法執行業務。實務做法:立即啟動院內暴力應變、保全/警察協助、轉介他院、留書面紀錄。
同事霸凌、學長壓榨住院醫師怎麼辦?
住院醫師受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6 條 + 2025 新法第 22-1 條職場霸凌專章保護。若涉及學術不端(學長壓榨論文、剝奪學習機會),可額外向衛福部醫事司檢舉。蒐證重點:訓練記錄、簽到表、值班表、學習目標達成情形對照、其他同期住院醫師比對。
醫療業務暴力可以聲請保護令嗎?
可以。若加害人持續威脅(跟蹤、騷擾、恐嚇),可依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(2022 施行)聲請保護令。實務上家屬累積 3-5 次騷擾後可聲請,法院核發後加害人不得接近被害人 50-100 公尺。
醫療場域的精神慰撫金通常多少?
法院實務上,醫療場域因「執行職務」+「公眾性高」+「醫療法第 24 條已明文保護」,精神慰撫金較一般職場高 30-50%。常見區間:單次嚴重言語暴力 10-40 萬、肢體攻擊造成傷害 50-150 萬、性騷擾 80-200 萬+、造成精神疾病退出醫療業 150-300 萬+。
醫師被網路抹黑、Google 評論留惡意言論怎麼辦?
可同時走 3 條路徑:(1)蒐證:截圖含網址、時間、發文人(可請律師或公證);(2)檢舉下架:Google 表單檢舉名譽侵害條款,通常 1-4 週下架;(3)法律行動:刑法 310 誹謗罪(6 個月時效)+ 民法 184/195 求償。若發文人匿名,可先告未知,由檢察官依 IP 查身份。
引用法源
  • 《醫療法》第 24 條(妨害醫療業務罪)、第 21 條(拒絕診療權)
  • 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、第 22-1 至 22-3 條、第 45 條
  • 《刑法》第 277 條(傷害)、第 304 條(強制)、第 309-310 條(公然侮辱/誹謗)
  • 《民法》第 184、188(僱用人責任)、195 條
  • 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(2022/6 施行)、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性騷擾防治法》
  • 勞動部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》第四版(2025-02)
  • 衛福部《醫療機構暴力預防指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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