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工為什麼是不法侵害最隱形的受害群?
移工的結構性弱勢來自:(1)語言隔閡——多數移工中文有限,看不懂申訴文件;(2)簽證綁定雇主——擔心被遣返;(3)住宿綁定雇主——逃離即無處可去;(4)仲介控制護照、銀行帳戶、手機;(5)地理隔離(漁工、外籍家庭看護);(6)資訊不對等(不知道有 1955 專線)。
結果:依勞動部統計,移工實際申訴率僅 0.8%,但學者調查推估實際遭受不法侵害比例超過 30%。
移工 10 種典型不法侵害情境
| 情境 | 加害方 | 適用法律 |
|---|---|---|
| 雇主扣留護照、ARC | 雇主/仲介 | 人口販運防制法 + 就服法 57 |
| 超時加班無加班費 | 雇主 | 勞基法 24 + 就服法 |
| 克扣薪資、扣留生活費 | 雇主/仲介 | 勞基法 22 + 民法不當得利 |
| 住宿條件惡劣、強制集中宿舍 | 雇主 | 勞基法/職安法 |
| 肢體暴力(雇主打傭人) | 雇主/雇主家屬 | 刑法 277 + 就服法 |
| 性騷擾、強制猥褻 | 雇主/雇主家屬 | 性平法 + 刑法 224/225 |
| 限制人身自由、禁足 | 雇主 | 刑法 302 + 人口販運法 |
| 仲介預扣薪水、強迫消費 | 仲介 | 就服法 + 民法 184 |
| 工作場所職業傷害未通報 | 雇主 | 職災勞保條例 |
| 漁工長期海上失聯 | 船主 | 勞基法 + 人權兩公約 |
1955 移工申訴專線:多語、24 小時、免費
1955 是移工最重要的單一救濟管道。由勞動部委託辦理,提供中、英、印尼、泰、越南、菲律賓他加祿語、緬甸語等多語服務,24 小時受理。免費,不需透過雇主或仲介。
- 直接撥打:1955(台灣手機/市話通用)
- 網路申訴:勞動部 1955 申訴專區
- 緊急情況:110 報警(任何國籍都可報案,警察會請通譯)
- 人口販運/嚴重剝削:可聯繫移民署各專勤隊(免簽證後遣返威脅)
- 律師協助:法律扶助基金會(各縣市分會,提供免費律師)
- NGO 支援: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TIWA、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、RC 高雄海員/漁民服務中心
移工 4 大保護法源
- 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7 條:雇主不得指派移工從事申請許可以外之工作、不得收取保證金、不得扣留證件、不得不繳工資。違反處 6-30 萬罰鍰,且不得再申請聘僱移工 2 年
- 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:雇主以強暴/脅迫/詐術/控制等方式剝削勞工,處 7 年以下徒刑,得併科 500 萬罰金。被害移工依本法可免於遣返、申請居留
- 《勞動基準法》:第 22 條(工資全額直接給付)、第 24 條(加班費)、第 32 條(工時上限)、第 14 條(雇主違法時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)等對所有勞工適用,包含移工
- 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:雇主對移工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預防責任。違反處 3-75 萬罰鍰
雇主常見違法行為與法律後果
| 違法行為 | 罰則 | 法律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扣留護照/ARC | 6-30 萬 + 禁聘 2 年 | 就服法 57+67 |
| 不給薪/克扣薪資 | 2-100 萬 + 補發 | 勞基法 22+79 |
| 指派許可外工作 | 6-30 萬 + 禁聘 2 年 | 就服法 57 |
| 強制超時加班 | 2-100 萬 | 勞基法 32+79 |
| 性騷擾/強制猥褻 | 6 個月-7 年徒刑 + 民事賠償 | 性平法 + 刑法 224/225 |
| 肢體暴力(輕傷) | 3 年以下徒刑 | 刑法 277 |
| 限制人身自由 | 5 年以下徒刑 + 人口販運法 | 刑法 302 |
| 人口販運(嚴重剝削) | 7 年以下徒刑 + 500 萬罰金 | 人口販運防制法 |
常見問題
移工申訴會被遣返嗎?
不會,且法律明文保護。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9 條,移工申訴雇主違法,經查屬實者可轉換雇主而不需離境。涉及人口販運案件,被害移工依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第 22 條可申請居留至訴訟結束。1955 申訴專線受理時不會通知雇主。
雇主扣護照可以拿回來嗎?
絕對可以,且雇主違法。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7 條第 7 款,雇主不得扣留移工護照、居留證明文件。違反處 6-30 萬罰鍰,且禁止再聘僱移工 2 年。可:(1)當面要求歸還;(2)1955 申訴;(3)向移民署或警察局報案。
移工被打要怎麼辦?
優先順序:(1)立即就醫並要求診斷證明書(含外傷詳細描述);(2)110 報警(警察會請通譯,不會因國籍拒絕受理);(3)1955 申訴;(4)聯繫NGO 或法扶取得安置與律師;(5)依刑法傷害罪(277 條)告訴,並依民法 184/195 求償。
移工被性騷擾或猥褻該怎麼處理?
台灣性騷擾與性侵害法律對所有國籍適用。(1)立即離開現場,撥 110 或 113(婦幼專線);(2)不要洗澡更衣(若涉及肢體接觸,保留證據);(3)至醫院驗傷並要求性侵害驗傷單(免費);(4)聯繫NGO 安置(避免回到加害人家中);(5)依性平法 + 刑法 224/225 告訴。所有過程免費,有通譯協助。
仲介可以扣移工的薪水嗎?
違法。依《就業服務法》及《入境後第二次招募收費基準》,仲介只能依公告基準收費,不得從薪水扣款。仲介費(服務費):第 1 年每月 1800 元、第 2 年每月 1700 元、第 3 年起 1500 元(2024 年標準)。超收或巧立名目(如「介紹費」、「保證金」、「電費」)違法,可向 1955 檢舉。
漁工在海上被船長打,怎麼救濟?
漁工是最弱勢的移工群體之一。可:(1)船入港時立即上岸就醫並報警;(2)聯繫RC 高雄海員/漁民服務中心(0931-289-381)或1955;(3)依勞基法 + 人口販運防制法主張權益;(4)港務局或漁業署可介入。船公司若不讓你上岸即可能涉及人口販運,移民署可介入。
雇主不讓移工出門,算違法嗎?
違法,且情節嚴重。依《刑法》第 302 條,以非法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,處 5 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。若涉及強制勞動或性剝削,依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,刑度提高至 7 年以下、500 萬以下罰金。移工可:(1)110 報警;(2)1955 申訴;(3)聯繫 NGO 安置。
移工懷孕雇主可以解僱嗎?
絕對不能。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 11 條,雇主不得因勞工懷孕、分娩、育嬰、流產而解僱或不利處置。違反可主張:(1)解僱無效,恢復僱傭關係;(2)損害賠償;(3)向縣市性平會申訴(罰雇主 30-150 萬);(4)轉換雇主可選擇繼續工作。家庭看護工懷孕亦適用(常見家庭雇主誤以為可解僱)。
延伸閱讀
引用法源
- 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7、59、67 條(雇主義務、轉換雇主、罰則)
- 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全章(被害人保護 + 雇主刑責)
- 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4、22、24、32、79 條
- 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、第 45 條
- 《刑法》第 277(傷害)、第 302(剝奪行動自由)、第 224/225 條(強制猥褻/性侵)
- 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 11 條(懷孕保護)、第 13 條(性騷擾防治)
- 《家事勞工權益保障法》(2024 三讀通過)
- 勞動部 1955 移工申訴專線、台灣國際勞工協會(TIWA)、法律扶助基金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