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海思永續 HESS Sustainability 預約案件初談

服務業專屬 · 第三方侵害預防

客服與服務業不法侵害指南
奧客攻擊、客戶騷擾、第三方暴力的雇主責任與員工保護

服務業是「客戶霸凌員工」的高發場域。客服、零售、餐飲、銀行櫃員、外送員、保險業務員每天面對大量客戶接觸,遭言語暴力的比例超過 50%。本文整理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6 條的雇主第三方侵害預防義務、員工救濟管道、奧客累積限縮服務機制。

作者:海思永續編輯部 更新日期:2026-06-06 FAQ:16 題
52%服務業員工曾遭客戶言語暴力(勞動部)
職安法 6雇主對第三方侵害負預防責任
3-75 萬雇主未盡義務的行政罰
7 大法定預防措施(設施規則 324-3)

服務業為什麼是第三方侵害高發場域?

服務業具高客戶接觸頻率處理客訴情緒張力單兵作戰場景多(櫃台、夜班、外送)、面對匿名第三方等高風險因素。依職安法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,雇主對勞工執行職務因「他人行為」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負預防責任,「他人」明確包含客戶、民眾、第三方

常見侵害類型:言語辱罵(72%)、威脅恐嚇(38%)、肢體推擠/丟擲物品(15%)、性騷擾(11%)、跟蹤糾纏(6%)、刑事毀損(3%)。

服務業 10 種典型客戶侵害情境

情境常見產業適用法律
客戶言語辱罵客服電信客服、銀行、客服中心刑法 309 + 職安法 6-3
客戶拒付帳、丟擲物品餐飲、零售刑法 277/354 + 民法 184
客戶威脅「找你家人麻煩」保險、催收、業務刑法 305 + 跟騷法
客戶性騷擾(觸碰、言語)美容、按摩、保險、銀行性平法 12 + 性騷防治法
客戶網路抹黑員工所有 B2C刑法 310 + 民法 195
客戶在店內鬧事拍片上網餐飲、便利商店刑法 309 + 個資法
酒醉客戶毆打外送員外送平台刑法 277/304 + 職災
客戶累積騷擾櫃員銀行、郵局、行政機關跟騷法 + 職安法
客戶在社群肉搜員工個資所有 B2C個資法 + 刑法 318-1
客戶利用評論威脅勒索電商、餐廳、Google刑法 305/346 + 公平交易法

服務業雇主的 7 大預防義務

  1. 客戶風險評估:每年盤點客戶接觸點(臨櫃、電話、現場、外送)的暴力風險
  2. 場所安全配置:緊急按鈕、隔板、保全人力、雙人值勤、夜班限縮
  3. 客戶累積追蹤機制:同一客戶累積 3 次騷擾即啟動限縮服務、禁止入店、報警
  4. 申訴管道:員工內部申訴 + 外部專家 + 工會三軌
  5. 事件後保護:24 小時內就醫評估、心理諮商、必要時調班
  6. 定期教育訓練:全員 2 小時/年(衝突降溫、求救技巧)+ 主管 4 小時(事件處理 SOP)
  7. 外送/外勤特別措施:行車記錄器、GPS 即時追蹤、緊急通報系統、單筆訂單金額上限

客戶累積攻擊次數的限縮服務機制

雇主可合法對特定客戶採取限縮服務,但需有明確紀錄分級制度。法律上,商家有選擇交易對象的權利(契約自由),累積騷擾的客戶可拒絕服務、禁止入店、終止會員資格。
客戶累積次數建議處置法律依據
1 次輕微言語暴力記錄,加強提醒內部紀錄
2 次或 1 次嚴重書面警告、限縮服務(僅 email)契約自由
3 次或威脅恐嚇終止合約、禁止入店、報警民法/契約自由 + 刑法告訴
持續跟蹤騷擾聲請保護令跟蹤騷擾防制法
網路發起惡意攻擊存證信函 + 民刑事告訴刑法 309/310 + 民法 184/195

服務業員工的 5 大救濟管道

  1. 即時報警:涉及肢體暴力、恐嚇、性騷擾,110 報警啟動偵查
  2. 院內/公司內申訴:24 小時內啟動保護措施(調班、心理諮商、就醫)
  3. 刑事告訴:公然侮辱、誹謗、傷害、強制、恐嚇等(時效注意)
  4. 民事侵權求償:民法 184/195,精神慰撫金 5-100 萬(視情節)
  5. 勞動檢查申訴:雇主未盡預防義務,可向勞工局檢舉(罰鍰 3-75 萬)

常見問題

客戶罵髒話、丟東西,公司可以拒絕服務嗎?
可以,且應該。商家有契約自由,可拒絕對暴力客戶提供服務。實務做法:第一次發生後書面警告;累積 2-3 次後正式終止合約、禁止入店;若涉及刑事,同步告訴或報警。雇主未對暴力客戶採取限縮措施,反而要求員工繼續服務,可能違反職安法預防義務,員工可向勞檢機構檢舉。
客服中心被客人語音威脅,公司有義務處理嗎?
。客服中心通常有錄音設備,雇主應:(1)立即提供員工心理支持;(2)調出錄音作為證據;(3)依累積機制處置(警告/限縮服務);(4)涉及刑事威脅(刑法 305 恐嚇罪),協助員工提告或代為告訴。
外送員被客戶毆打,平台要負什麼責任?
依職安法第 6 條 + 民法 184/188,平台作為雇主對外送員的暴力風險負預防義務。應採措施:行車記錄器、GPS 追蹤、緊急按鈕、訂單金額上限、客戶累積暴力即停止服務。員工受傷可主張:(1)職業傷病給付;(2)平台連帶賠償(若未盡預防);(3)向客戶刑事告訴 + 民事求償。
銀行櫃員遇到性騷擾客戶,可以調離櫃台嗎?
可以且應該。雇主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 13 條負有性騷擾防治義務。具體應對:立即啟動性騷防治申訴、調離櫃台至非接觸職務、必要時就醫評估、依公司性騷防治規範處理該客戶(終止服務、報警)。
客戶在 Google 留 1 星惡評,內容不實,可以告嗎?
可以,但有條件。誹謗罪要件:(1)指摘具體事實(不是「服務差」這種主觀感受);(2)內容不實;(3)損害名譽;(4)非合理確信。實務做法:(1)向 Google 表單檢舉名譽侵害(可下架);(2)寄存證信函要求下架 + 道歉;(3)蒐證後民刑事告訴。單純「不滿意」的負評,告訴勝訴率低
客戶威脅「如果不退錢就毀掉你」,算恐嚇嗎?
很可能成立刑法第 305 條恐嚇罪(2 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罰金)。恐嚇罪非告訴乃論,可直接報警偵辦。實務上要件:(1)有恐嚇言行;(2)恐嚇內容是「加害生命/身體/自由/名譽/財產」;(3)被害人實際感到恐懼。請保留錄音/截圖/訊息作為證據
客戶在店內錄影上傳社群,可以阻止嗎?
部分可以。店內為私人場所,商家可禁止錄影(明示張貼)。若客戶已上傳含員工肖像的影片,員工可:(1)依《個資法》要求下架;(2)依《民法》第 195 條肖像權侵害請求精神損害賠償;(3)若內容構成誹謗,依刑法 310 告訴。
服務業員工被客戶搞到憂鬱症,算職業病嗎?
可能算。若持續客戶霸凌導致憂鬱症、適應障礙、創傷後壓力症候群(PTSD)等精神疾病,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判定為職業病,可申請職業傷病給付。需準備:就醫紀錄、事件時間軸、客戶投訴紀錄、公司處理證據、職醫評估報告。
引用法源
  • 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、第 45 條
  • 《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》第 11 條(他人行為涵蓋客戶/第三方)
  • 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 324 條之 3(預防 7 大措施)
  • 《刑法》第 277 條(傷害)、第 304 條(強制)、第 305 條(恐嚇)、第 309-310 條(公然侮辱/誹謗)、第 346 條(恐嚇取財)
  • 《民法》第 184、188、195 條
  • 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、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
  • 勞動部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》第四版(2025-0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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